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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土地矿产 2025-04-11 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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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自治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微信
*
索 引 号: ********-**/****-***** 分  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 ****自治县政府办 发文日期: ****年**月**日 **:**
名  称: ****自治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文  号:

****自治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自由贸易港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 ****第*至**组 范围内,面积*.****公顷。

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件*、*,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征收目的

该用地符合《土地管理法》第***条第( * )项的规定,属于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情形 本次土地征收目的为建设陵水县“*河*岸”城市更新项目 *-*-**-*地块配建工程(*-*、*-*、*-*市政道路工程喇叭口区域)

*、公告期限

本征收土地预公告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工作安排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条规定以及按照“属地管理” 原则,由属地乡镇政府组织开展拟征 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其他事项

自本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人:****;电话:********。

特此公告。


附件:*.用地勘测定界图

*.项目信息影像图


****自治县人民政府

****年*月**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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