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您还未登录。成功注册登录后,将可查看更多信息
登录 立即注册 还未注册?
返回首页
分站:
河南 山东 北京 上海 江苏
更多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医疗和药物废弃物治理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招标-其他 2025-04-10 纠错
业主 单位

联系电话:查看
代理 单位

联系电话:查看
  • 公告详情
  • 项目进度

正文

****自治州人民医院********公示

****采购公示

*、项目信息

采购人:****自治州人民医院

项目名称:****自治州人民医院****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负责全院医疗废物包括感染性、损伤性、病理性等医疗废弃物的委托转运处置,应保证收集和处理全过程安全和按规定无害化处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

采用****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自治州人民医院****于****年*月**日,在****省采购网和“政采云”同时发布采购公告;至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止,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有效供应商不足*家,第*次采购失败。****年*月**日,在****省采购网和“政采云”同时发布重新采购公告;至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止,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有效供应商不足*家,第*次采购失败。医院于****年*月*日组织论证专家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了研究和讨论,论证专家组-致认为:*、****自治州人民医院****招标文件是根据招标人实际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条款及求均无不合理的规定,不存在限制和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形。且符合《****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项目****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号)第*条第(*)项第*款情形:公开招标失败或废标,符合专业条件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只有*家,经评标委员会出具了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论证意见的。*、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弃物,在收集、储存、运输、处置等环节存在造成环境污染、病原微生物扩散、引起疾病传播流行的风险,因此,不宜跨省市、跨地区和长途运输。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条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就近集中处置的原则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而楚雄州辖区具备医疗废物处置资质的机构仅有****,具有唯*性和不可替代性,该采购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条第(*)种情形“只能从唯*供应商处采购”的条件。因此,建议采用****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省****自治州楚雄市彝海街道办事处东升路阳光花园**栋*楼**-*室


*、公示期限

****-**-**至****-**-**


*、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无


*、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自治州人民医院

联系地址:楚雄市鹿城南路***号

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

联 系 人:****自治州财政局

联系地址:楚雄市鹿城北路**号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省楚雄市鹿城镇蜜郡巷**号

联系电话:****-*******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自治州人民医院****
品目

采购单位 ****自治州人民医院
行政区域 ****自治州 公告时间 ****年**月**日 **:**
预算金额 ¥***.*******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鹏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自治州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楚雄市鹿城南路***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
代理机构地址 ****省楚雄市鹿城镇蜜郡巷**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附件:
附件* 专家论证意见.***
展开全文

推荐公告

更多
点击右上角的···,即可分享该项目给好友
知道了
知道了

体验会员

请立即收下吧!

恭喜您获得
免费体验会员,请前往领取!
立即领取
2天体验会员
免费2天会员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