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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2025年第一批面向龙华区重点企业配租住房结果的公示

中标-中标结果 2025-04-09 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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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关于****年第*批面向****区重点企业配租住房结果的公示
来源:****区住房和建设局 日期:****年**月**日 【 字体: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新浪微博 分享到**空间 分享到**好友 打印打印
文件已失效

  根据《****市保障性住房条例》《****市人才安居办法》《****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区共筹集了**套住房面向****区人才安居重点企业职工定向配租,现将配租情况予以公布。

  *、配租结果

  本次定向配租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开展网上申报工作。因本次房源只有**套,按照提交申请的时间先后顺序配租前**家,经核查,**家企业符合****年****区人才安居重点企业定向配租条件,具体合格企业名单详见附件。

  *、配租标准

  (*)根据企业配额标准,结合实际申报量确定企业配租套数。

  (*)根据各企业申报项目意愿,结合配租面积标准进行分配。

  *、公示时间和方式

  ****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

  公示方式:在****政府在线网站(****://***.*****.***.**/)公示。

  *、重要提示

  (*)各申报企业可在公示期结束后登录申报系统查看本企业具体分配套数及户型,申报企业只允许将该住房出租给本企业及其注册地在****区的全资母公司、分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符合条件的职工,并将分配结果在本企业内公示。如需放弃房源,企业应在房源下达后*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公函向我局提出。

  (*)请公布名单中的企业在公示期结束后登录****市公共住房信息平台(*****://***.**.***.**/****/****/**********.****)申报入住人并上传相关材料办理新签约业务;申报企业应在房源下达后*个月内主动申报签订住房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缴纳租赁保证金。逾期未办理的,我局将收回房源。

  (*)签约咨询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 *:**-**:**,**:**-**:**。

  (*)在合同期内,承租企业注册地迁出****区的,我局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本次配租住房,承租企业须无条件予以服从,并做好职工的搬离工作。

  (*)实行定向配租的住房由承租企业负责日常管理,我局将不定期对承租情况进行核查,如发现承租企业未按规定配租住房、违规出租住房或擅自改变住房用途的,*经核实,将根据《****市人才安居办法》等相关规定对承租企业进行处理。

  *、投诉举报和监督

  欢迎大家对我局工作进行监督,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方式向我局投诉举报。我局将对实名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并按规定对举报人员信息严格保密。

  地址:****区****街道清湖路**号国鸿工业园*栋****区住房和建设局夹层****室,电话:****-********。

  附件:****年****区重点企业定向配租合格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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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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