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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住房整修工程(二次)评标结果公示(2024-JQWCLA-G1001)

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04-08 纠错
项目编号: 2024-JQWCLA-G1001
业主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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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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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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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告详情
  • 项目进度

正文

项目所在地:****省
项目类别:工程
采购方式:****

****工程项目(*次)评标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工程项目(*次)

*、项目编号:****-******-*****

*、公示期限****************

*、评结果:

采购包(*):

第*中标候选人:****省安泰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报价形式:总价(元),投标报价******.**元;

第*中标候选人:****金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报价形式:总价(元),投标报价******.**元;

第*中标候选人:****康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报价形式:总价(元),投标报价******.**元。

*、质疑渠道:

如对以上评标结果存在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次性向我单位提出质疑,我单位将在收到书面质疑起*个工作日内,向质疑人书面答复。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表示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合作。

评标结果公示期无质疑的,由招标人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随机抽取确定预中标顺序,排序第*的确定为中标人。

*、提出质疑方式:

纸质文件递交。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编号;

*.具体质疑事项和请求;

*.必要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

*.提出质疑的日期;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不接受邮件、传真、邮寄等方式)。

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受理: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对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干扰采购评审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质疑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质疑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监督部门处理。

相关费用:

因处理质疑发生的第*方检验、检测、鉴定,向相关部门、单位或者第*方调查取证,专家评审等费用,由提出申请的投标供应商先行垫付。处理过程中申请撤回质疑的,所产生的费用由质疑方承担;处理决定明确双方责任后,按照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过错方负担,或由双方协商合理分担。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址:****省****市包河大道***

联系人:****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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