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新城实验学校物业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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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县新城实验学校****服务项目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虹盛****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市****县城关镇金盛御府小区**号楼*楼****办公室
成交金额:***.*******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县新城实验学校****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清洁、保洁、消杀、消毒;设施设备维护、使用、运行管理;水电维修管理;校内绿化养护与管理;安全保卫、消防、停车位、交通、治安管理、油印服务等。 服务要求:满足****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服务期**个月,合同*年*签,最多续签*年 服务标准:符合****文件规定 |
*、评审专家名单:刘新江(组长)、郑继、丁国强(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文件约定,********圆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
(*)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书面形式递交。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实施条例》、财政部《****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县新城实验学校
地 址:****市****县富民路与女山路交叉路口往北约***米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县头铺镇国际商贸城*栋***、***铺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陈慧(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
*、附件
*、采购文件
*、分项报价表
*、中小企业声明函
*、评审情况*览表
*天*小时**分*秒
-
在线提交提交****-**-** **:**
-
在线审核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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