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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医保局关于扩大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药机构的通知

招标-其他 2024-12-13 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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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医保局关于扩大基本医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药机构的通知
自治区医保局关于扩大基本医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药机构的通知
发布时间: ****-**-** 来源: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字体【,,


各市、县(区)医疗保障局,宁东管委会社会事务管理局,隆德县、泾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财政部关于稳妥有序扩大跨省直接结算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的通知》,在已开通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中,经各地医保局推荐上报,相关医疗机构按照国家医保局要求完成系统改造和联调测试,上报国家医保局同意后,全区所有统筹地区开展慢性阻塞性肺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强制性脊柱炎等*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全区共有**家医疗机构确定为首批开通慢性阻塞性肺病等*种门诊慢特病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具体名单见附件*)。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加强服务协议管理

各就医地要加强异地就医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工作,从加强医疗行为监控和规范服务行为等方面入手,将异地就医服务纳入协议管理,确保异地参保人与本地参保人享受相同的服务和管理。

*、做好统筹协调

各地医保部门要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中遇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并上报,确保对外公布的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费用的直接结算。

  1. 做好****年新增跨省定点医药机构申报

按照自愿原则,各地医药机构申请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资格。各地医保部门择优选择管理规范的定点医药机构,督促协调其做好系统改造和联调测试,县(区)医保部门将测试通过的医药机构名单报送至市医保部门,*市医保局统*在**月**日前汇总上报拟开通名单(见附件*、附件*),自治区医保局将对照后台提取的测试信息确定开通名单。

联系人:********-*******

邮箱:**********@***.***

工程师:孙咏然***********


附件:

附件*:****医疗申请扩增门诊慢特病医疗机构名单.****

附件*:****年跨省异地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申报名单.****

附件*:****年跨省异地直接结算定点药店申报名单.****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年**月**日



友情链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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