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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高速华达工程有限公司G59新新段湖南高速组团方房建工程项目商品混凝土材料采购中标(成交)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03-31 纠错
项目编号: HNGS20250496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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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进度

正文

****高速华达工程有限公司***新新段****高速组团方房建工程项目商品****材料采购中标(成交)候选人公示

****高速华达工程有限公司 按照有关规定要求,现将 ****高速华达工程有限公司 ***新新段****高速组团方房建工程项目商品****材料采购 *标段、第*标段 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标段 成交候选人: 隆回县金达建材有限公司 (响应报价: *******.** 元;

后备第*中标候选人: 隆回县冠泓建材有限公司 响应 报价: *******.**

后备第*中标候选人: 隆回县滩头镇城禾建材有限公司 响应 报价: *******.**

*标段成交候选人: ****鑫昌源贸易有限公司 (响应报价: *******.**

后备第*中标候选人: 新邵县坪上镇中成****有限公司 响应 报价: *******.**

后备第*中标候选人: 涟源市金茂****有限公司 响应 报价: *******.**

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 *日 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并现场递交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须署实名、附有异议人有效联系方式、基本事实和相关材料。

响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响应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 日内向有关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于按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先提出异议的投诉,有关部门在受理投诉时另要求投诉人递交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已向其他有关部门投诉的,应当*并说明。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有关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附件 *:被否决响应的响应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人:****高速华达工程有限公司

址:****省****市****区赤岭路 **号****理工大学内产业大楼*楼

人:肖先生 /刘女士

话:***********/***********

异议受理机构: ****高速华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

址: ****省****市****区赤岭路 **号****理工大学内产业大楼*楼

****

话: ***********

门:****高速华达工程有限公司党群综合部

址: ****省****市****区赤岭路 **号****理工大学内产业大楼*楼

话: ****-********(此号码只接受投诉,不接受咨询答疑)




招标代理机构:


废标单位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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