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鼓美丽庭院二期(广场公园微改造)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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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招标人:****市南城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开标时间:****-**-** **:**:**
石鼓美丽庭院*期(广场公园微改造)项目
****受****市南城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的委托,于****年**月**日就石鼓美丽庭院*期(广场公园微改造)项目(**-******** )采用****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 采购项目编号:**-********
*、 购项目名称:石鼓美丽庭院*期(广场公园微改造)项目
*、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元,最高限价***,***.**元
*、 采购方式:****
*、 成交供应商及报价
序号 |
评审日期 |
成交金额(元) |
成交供应商 |
地址 |
成交结果情况说明 |
* |
****年**月**日 |
¥***,***.** |
**** |
****省****市南城街道隐山路**号***室 |
第*成交候选人 |
*、 评审日期:****-**-**
评审地点:****市南城街道*元里财津商务大厦***室,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或单*来源采购小组):
成员:****、林满华、徐朕
*、评审意见(非标采购方式或****采购方式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经评审, **** 被推荐为第*成交候选人。
*、本公告期限*个工作日。
*、联系事项:
(*)采购人:****市南城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地址:****市南城街道西平教师公寓*楼
(*) 采购代理机构 :****
地址:****市南城街道*元里财津商务大厦***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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