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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预公告沙征预公告〔2025〕8号

土地矿产 2025-03-26 纠错
项目编号: 〔202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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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规定,拟征收****区锣场镇玉壶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对启动征收土地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锣场镇玉壶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公顷,拟征收土地地块东至玉壶村,西至玉壶村,南至玉壶村,北至玉壶村,*至清楚(详见用地范围图)。

*、征收土地理由

拟征收集体土地用于工业项目建设,拟用于****市****区****年度第*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条第(*)项规定的公共利益情形,因城市经济发展需要,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根据****区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工作安排,****年*月**日起,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分局和****区锣场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承包经营与具体使用情况,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调查安排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鄂政发〔****〕**号)和《****省人社厅等部门关于印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实施细则〉的通知》(鄂人社〔****〕*号)等有关规定,****年*月**日起,****区锣场镇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调查。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支持配合。

*、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公告范围为****区锣场镇玉壶村。公告方式为现场公告、网上公告,并已在****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公布网址为****://****.******.***.**/****.*****?******_**=*****。

特此公告。

****市****区人民政府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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