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五龙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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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年*龙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受****县*龙乡人民政府委托,于 ****年*月**日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分中心对****年*龙乡****组织(公开)招标,依据开标程序、招标文件及抽球结果,将中标信息公示如下:
招标控制价:*******元。根据现场摇号,抽取的下浮率*:*.*%,评标基准价:******.**元。
名次 |
投标人 |
项目负责人 |
工期 |
投标报价(元) |
* |
陕西恒工矿业建设有限公司 |
亢向锋 |
**日历天 |
****** |
* |
浙地(杭州)建设有限公司 |
陈飞龙 |
**日历天 |
******.** |
* |
宁波城市阳光环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林文吉 |
**日历天 |
******.** |
评审纪要:
商务标评审时,中达(福建)建设服务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根据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条第(*)款第①项和评标办法第*条规定,经评标委员评审其投标文件被否决,商务评审不予通过;明达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视作放弃参与陈述和答辩,根据评标办法第*条第*款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陈述和答辩环节作不通过处理,取消其评审入围单位资格,不再进入后续评审环节。
公示期从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若对招标人做出的答复不服的,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部委令第**号)的规定要求,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并同时告知****县政务服务办公室。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招标人:****县*龙乡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
代理单位:**** 联系电话:****-*******
行政监督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
县招投标综合监管:****县政务服务办公室 联系电话:****-*******
招标人:****县*龙乡人民政府
代理单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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