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局拟委托有关单位负责****县****,为科学聘请技术服务单位,确定服务费用控制价,现向具有相应资质且有意愿承担该项目的技术服务单位公开****,具体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
****县****。
*、项目内容及要求
(*)服务内容:****县****,包括住宅、工业、商业、公共服务用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成果包括文字报告、相关图件、相关表格资料,并完成基准地价备案系统上报工作。
(*)服务期限:具体时间以双方工作协议和约定日期为准。
*、成果要求:作业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 *****-****)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 *****-****)开展****县****,成果需通过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的基准地价成果验收工作。
*、报价单位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土地评估资质。
(*)具备《****法》第***条规定的条件。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证件)。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参加****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具备在****县持续跟进服务的能力和相关项目工作经验。
*、报价单位需提供基本资质证明文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生产经营范围须与本项目相关);
(*)相应资质证书(加盖单位印章复印件);
(*)报价函(加盖单位印章)。
*、其他事项
请有报价意向的技术服务单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前,将报价文件(加盖公章)邮寄至****县自然资源局(地址:****县西外环路****县自然资源局)(联系人:****,联系电话:****-*******)。
*、特别说明
本次报价不作为项目采购投(中)标依据,我单位将根据报价情况,参考确定该项目预算控制价。
****县自然资源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