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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春街道城市基础设施零星维护工程(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中标-中标结果 2025-03-17 纠错
项目编号: JSLXCGFW-20250121
业主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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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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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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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告详情
  • 项目进度

正文

****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工程(*次)

*、 成交 信息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省****市镜湖区方村街道方家行政 *号

成交价: ******.**元

*、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

名称: ****工程(*次)

施工范围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 ***日历天

*、评审专家名单:

杨超、戴建、王新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市代理费收费标准收取。

收费金额: **** 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无效投标单位 :无。

(*)投标人业绩: *.湾沚区红杨镇珩琅山村*甲坝圩埂等道路硬化工程项目;*.镜湖区*号桥外溢整治赭麓片区改造项目;*.****市湾沚区*郎镇****年度村级*事*议财政奖补项目-东*村*号沟上段、中断*边道路拓宽工程

*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市****区城市之光写字楼 *座*** 联系电话: ***********。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实施条例》、财政部《****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经济技术开发区*春街道办事处

地址:****省****市****区*春东路南 **米

联系方式:许工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城市之光写字楼 *座***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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