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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建省华涵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扩征项目——2#厂房、3#综合楼规划条件核实变更的公示

公告变更 2025-03-12 纠错
项目编号: CC-S-2024-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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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关于****省华涵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扩征项目——*#厂房、*#综合楼规划条件核实变更的公示

  由****省华涵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省华涵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扩征项目——*#厂房、*#综合楼已建设完成,现向我局申请规划条件核实。经核对竣工测量图纸及审批图纸,发现存在与原审批不符的情况。为支持企业发展,我局拟对该项目按现状验收。

  现将具体调整情况公示如下:

  *、总平面图:部分绿地布置微调;部分机动车位位置调整。

  *、*#厂房:发电机房西侧原室外标高-*.***变更为-*.***,并增设台阶;屋面层加压送风机房、排烟机房门窗变更为实体墙。

  *、*#厂房:*-**轴外立面,门头造型调整,取消玫瑰金装饰铝板,雨披安装纳入业主*次装修;各层阳台开洞尺寸调整。

  以上内容详见附件。

  依据****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将该事项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规划主要内容发布在****日报****年*月**日版面及****高新区网站(网站地址****://*****.******.***.**),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期**天,在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或申请听证,应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我局反映或提出申请(联系电话:****-********)。来信请寄地点如下:****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市上街镇海西园创业大厦*楼,邮政编码:******。来信请注明“规划意见与建议”。

  附注:书面反馈(申请)意见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天**:**,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并提供可证明为相关利益人的资料。

  

附件:*、设计变更前后对比图

   *、绿化面积、停车位计算略图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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