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报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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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常钟征评字*号
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省政府《****省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有关规定,承担房屋征收评估工作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需预先报名,并按规定程序由被征收人选定后,由房屋征收部门委托开展相关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
阿波罗东侧地块(*)。
*、项目概况
该地块是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旧城区改建项目,涉及被征收房屋*户,建筑面积约*****平方米,拟选定*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该项目的评估业务。
*、委托单位
****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委托内容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 〔****〕 **号)《****省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问题的规定》(苏政发 〔****〕 **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评估技术细则》(常住建规〔****〕*号)《关于印发****市国有土地上征收房屋等级和建安工程重置价格等标准的通知》(常住建〔****〕***号)的有关规定,评估本项目征收范围内国有土地上被征收房屋的价值。
*、报名资格条件
具有*级以上房地产估价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公司除外)
有意参加报名的评估机构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名表。报名表应当加盖报名机构公章,并写明:报名项目名称;评估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有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写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附具下列材料: *.机构简介;*.机构与估价师资质证明材料等。
*、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报名方式:当面提交报名表。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年*月*日下午**时止。
*.报名地点:****市****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星港路**号***室)联系人:****,联系电话:********。
逾期报名无效。
****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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