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区****项目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圣和佳苑*栋*单元*楼
成交金额:*******.**元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区****项目 服务范围: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要求:****区****项目,详见采购需求及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本项目*招*年;供应商在本服务期内履约良好,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同意,且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续签下*年合同,最多续签*次,合同*年*签订。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 |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提出质疑的形式、时间: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未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
*、提交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市通皓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区政务服务大厅东**米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
地 址: 濉溪县御溪荣境**栋*单元***室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