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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年区约4.35亩商业用地拍卖出让公告

土地矿产 2024-11-22 纠错
项目编号: 邯永自然资规告字[2024]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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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区约*.**亩商业用地拍卖出让公告

****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邯永自然资规告字[****]**号

经****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位置示意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规划展览馆***室)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规划展览馆***室)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年**月**日**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年**月**日**时**分在****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进行。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本次公开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按原途径发布变更公告或发出书面通知,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到****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买成交确认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充抵地价款,如竞买出现溢价,需当场缴纳,否则竞价结果无效(详见地块拍卖出让须知)。(*)保证金进账单位(人)名称必须与竞买单位(人)名称*致。(*)该宗地建筑物总价为 **.*****元,与土地*并出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 ***.*****元(其中土地保证金****元,建筑物保证金**.*****元)。(*)该宗地为有底价拍卖。(*)如竞买出现溢价,需当场缴纳,否则竞价结果无效。(*)本次出让供地条件为现状。不再组织现场踏勘,申请人可自行踏勘。(*)本次公告未尽事宜见出让地块拍卖文件。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区西苏镇洺洲大道**号****区规划展览馆)

联 系 人:高先生 ****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市****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第*营业部

银行账号:********************

****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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