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中海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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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乐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 文 号:发布日期: ****-**-** **:**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
有效有效
乐东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琼综执乐东国园罚告字第*** 号
当事人 基本情况 |
□自然人 √法人 ?非法人组织 |
姓名或名称 |
****中海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钟京 |
地 址 |
****省****市****区海府路***号金鹿花园*期*栋*** |
联系 电话 |
********** |
||
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组织(统*社会信用代码) |
****************** |
毁林地址:****省乐东县尖峰镇尖峰岭天池湖堤坝。
案由:****中海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
内容:
*、案件事实:
****年**月**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星的陪同下,在****省乐东县尖峰镇尖峰岭天池湖堤坝(****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管理局尖峰岭分局天池管理站天池责任区**林班*小班)地块上进行检查,该地块面积约*亩,有*个伐桩,发现有*小块(地块*、地块*、地块*)上的林木被破坏。
当事人现场未能提供相关批准文件和合法证件。
现场给当事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乐综执停字〔****〕***号)各*份,并已拍照取证。
根据《乐东黎族自治县尖峰岭天池毁坏林木案件现场调查报告》的调查结果:乐东黎族自治县尖峰岭天池毁坏林木案件现场现状为遗留伐桩和树干。林木被毁现场总面积为*.****公顷,经套核《乐东黎族自治县总体规划(空间类****-****)》林地控制线部分和《****省****版公益林优化成果》(****年**月*日****省政府批准启用),共区划为*个小班,林地保护等级均为Ⅱ级,被毁林木树种均为人工阔叶林。
*号小班面积*.****公顷,森林类别为重点商品林,株数*株,被毁林木蓄积量*.****立方米;*号小班面积*.****公顷,森林类别为地方公益林,株数*株,被毁林木蓄积量*.****立方米。
经进*步调查,****年*月中旬,****中海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乐东县尖峰镇尖峰岭天池湖堤坝应急加固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在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该项目负责人****星雇用挖掘手施国炜将尖峰岭天池湖堤坝西北侧排水口处和西南侧的小灌木及杂草清理后堆积在现场周边,清理树木总株数*株,被毁林木总蓄积量*.****立方米。
*、证据:
*.现场检查记录*份;
*.照片*张;
*.现场示意图*份;
*.询问笔录*份;
*.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份;
*.《授权委托书》*份;
*.《营业执照》*份;
*.《乐东黎族自治县尖峰岭天池毁坏林木案件现场调查报告》*份。
本单位于 **** 年 **月** 日向你(单位)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琼综执乐东国园罚告字第***号告知了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对此,你(单位)未作陈述、申辩,且未提出听证申请。
*、处罚依据:
当事人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未办理相关手续,在****省乐东县尖峰镇尖峰岭天池湖堤坝地块上滥伐林木(株树*株,蓄积量为*.****立方米)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条第*款“采伐林地上的林木应当申请采伐许可证,并按照采伐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条第*款“滥伐林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滥伐株数*倍以上*倍以下的树木,可以处滥伐林木价值*倍以上*倍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参照《****省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基准》及《****省附地作物征地补偿标准》进行相关工作,即***元/立方米、幼树*元/株”的规定做出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鉴于当事人主动配合执法人员调查,认错态度好,被毁林木树种均为人工阔叶林,总蓄积量为*.****立方米,按滥伐林木价值*倍罚款计算。
*.**********元/****倍=****.**元。
我局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责令**日原地复垦;
*.给予处人民币****.**元的罚款。
你(单位)应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日内凭乐东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具的《****省政府非税收入*般缴款书》缴纳罚款,到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条第*款第*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
如你(单位)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日内向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个月内依法向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本单位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乐东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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