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人代表 | 李丹 | 成立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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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23.15万 | ||
企业类型 | |||
所属行业 | 公共设施管理业 | ||
注册地址 | 桂林市秀峰区中隐路31-2 | ||
经营范围 | 以区城市管理局的名义实行统一执法,具体承担行政辖区规划范围内城市管理方面的综合行政执法,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行使燃气、建筑垃圾、排水排污、照明、供水、住宅室内装饰装修、除漓江风景名胜区之外的园林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食品销售无证经营和交通管理方面的非机动车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非机动车等行政处罚权;行使住宅室内装修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对破坏漓江风景名胜区秀峰段生态景观环境的各类乱象、违法行为进行巡查和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