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防灾减灾救灾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承担市防汛抗旱、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森林防灭火、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相关事务性工作,综合协调各部门、各县(市、区)防汛抗旱工作;负责宣传、贯彻、执行防汛抗旱法律、法规,依法从事防汛抗旱工作,落实市级防汛抗旱工作行政首长责任制;配合参与编制市级防汛抗旱工作方案、预案并组织实施,协调各部门、各县(市、区)编制专项方案、预案;负责市防汛抗旱综合协调工作,负责防汛抗早指挥调度系统的建设,组织各成员单位分析会商、研究部署和开展防汛抗旱工作并提出重要防汛抗旱指挥、调度、决策建议;协调较大水旱灾害抢险和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开展全市防汛抗旱宣传、培训和演练工作。负责督促森林防灭火责任制落实;配合参与编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并配合实施有关工作;协调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和森林灭火应急物资储备工作;负责全市森林火情监测预警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较大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辅助工作;负责为全市森林火灾的调查评估处理和挂牌督办工作提供技术支持。负责火灾防治相关辅助工作。配合做好全市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建设、管理与维护工作。完成市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