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
本会的业务范围是积极开展赈灾救助、慈善救助、公益援助、交流合作、慈善宣传、反映诉求、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的慈善活动,为发展慈善事业,传播慈善文化,帮助困难群体和个人,推动社会公平进步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一)赈灾救助。协助政府开展救灾赈济工作;接受、分配、调拨境内外向本会捐赠的赈灾款物;接受政府委托并根据实际需要组织生产、储运、发放救灾物资。(二)慈善救助。紧紧围绕全市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和临时困难群体等救助对象,力所能及地开展安老、扶孤、济贫、助残、助医、助学、抚慰英雄等各类慈善救助活动。(三)公益援助。围绕政府基本公共服务目标与重点,积极助推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与环境保护等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促进其他社会公共福利事业的发展。(四)交流合作。加强与市内各公益机构的联系与协作,探索多元合作共治新机制;引领、示范、指导、帮助本会单位会员的工作,促进高新区、镇街与村(社区)慈善事业快速发展、实现慈善组织网络化格局。(五)慈善宣传。普及慈善意识,弘扬慈善文化。开展慈善理论与发展战略研究,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慈善事业发展路径。(六)反映诉求。多方听取和反映捐赠者、慈善家及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为政府制定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提供咨询性意见。(七)志愿服务。组织热心支持和参与慈善公益事业的志愿者队伍,开展多种形式的慈善志愿服务活动。(八)接受社会捐赠。及时公开受赠受助情况和受赠受助财物的使用、管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