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人代表 | 陈新明 | 成立时间 | 2017-03-24 |
---|---|---|---|
注册资本 | 237万 | ||
企业类型 | - | ||
所属行业 | 文化艺术业 | ||
注册地址 | 东营市垦利区行政新区群众文化中心 | ||
经营范围 | 负责区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场馆运行管理;总分馆体系、数字化建设;承担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及艺术普及工作;艺术理论研究、艺术创作、培训,组织参加各层次艺术赛事及地域性文化交流;图书收集整理,对基层图书室进行业务辅导,开展阅读推广、参考咨询服务工作;承担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整理、研究和保护相关工作;整理传统剧(节)目,负责吕剧传承保护等工作;收藏经典作品,统筹重大展览及重要美术活动,开展学术交流;承担旅行社和导游管理工作、文化和旅游领域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等管理和市权下放审批事项,组织实施导游职业资格和等级认证;配合区相关部门对新设立的文旅经营单位、场所进行现场勘察认定;承担文化和旅游市场的档案管理、统计、报表工作;承担营业性演出单位活动资质等级和营业范围审查工作及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工作;管理出版物市场经营活动,协助执法机构做好非法出版或非法出版物制售行为的认定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