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
生产、销售、使用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放射源(凭辐射安全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生产、销售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凭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定的范围在有效期内经营)、体内放射性药品(凭放射性药品生产许可证核定的范围在有效期内经营);包含核技术在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即时标记放射药物中心、核医学应用技术推广中心、核技术服务及相关产业的投资与管理(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共资金等金融活动);进出口贸易(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和有专项规定的除外);网上贸易代理;放射性同位素产品的生产、销售(以生产、销售许可证核定的范围和期限从事经营);放射性物品(Ⅰ类),放射性物品(Ⅱ类),放射性物品(Ⅲ类),普通货运(仅限成都中核高通同位素股份有限公司夹江分公司凭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在有效期内经营);销售:危险化学品(不带储存设施经营(仅限票据交易))(凭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在核定范围及有效期内从事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电子产品;机械设备租赁及相关技术服务;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