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人代表 | 余俊生 | 成立时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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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3000万元 | ||
企业类型 | 事业单位 | ||
所属行业 | 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4号 | ||
经营范围 | 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的宣传方针、政策,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发展本市广播电视事业,办好广播电视节目,办好基于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传输的新媒体视听节目。按照有关规定,承担移动电视、楼宇电视、地铁电视、大屏电视等户外电视的内容生产及播出工作。组织制作优秀广播影视剧,大力繁荣广播影视艺术。按照统一规划,负责本市有线电视及无线数字电视发射、传输网络等的建设、管理、经营等工作,促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条件下的广电产业发展。推进本台广播影视技术进步,加快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步伐,努力提升广播影视的科技水平。经市政府授权,管理、经营本台的国有资产,并负责其保值增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分工,负责本台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管理工作。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